Article 21

Amended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日常健康教育活动中开展禁烟、控烟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