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当按规定停放。禁止占用小区出入通道停放车辆影响城市市容。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土、石灰、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