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的地方立法,是指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规章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法规案,是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制定、修改、废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Local Regulations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