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每年十二月是本省的法治宣传教育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特点,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