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鼓励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会、律师协会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公益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文艺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益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