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天然林保护规划,划定天然林保护区。

天然林保护区分为禁伐区、一般保护区、商品林经营区。在禁伐区内,除护林、防火、防治病虫害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采伐和从事可能导致天然林毁坏的活动,并实行木材禁运制度;在一般保护区内,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并严格控制采伐强度;在商品林经营区内,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