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组成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进行,由主任会议组织。监誓人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担任。领誓人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担任。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