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和稽察,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对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市发改部门应当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