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研发机构和合作园区,开展企业并购、资源开发以及营销网络建设等生产经营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用汇和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