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