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渡船值班船员应当在开航前认真清点、如实记录每航次渡船载客数量,汽车渡口的还须记录车辆驾驶员、随车人员数量。

渡口经营人应当在节日、集会、集市、农忙等渡运高峰期间,根据乘客、车辆的流量和渡运安全管理的需要,安排专门人员维持渡运安全秩序。

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幼儿集中乘船的,值班船员应当督促穿(拿)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并登记人数。

渡口经营人应当编制渡口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