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渡船不得开航:

(一)能见度不良、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不适航的天气、水文条件;

(二)超载或者装载不当;

(三)渡船存在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隐患;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或者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和客运车辆同船混载;

(五)船员、救生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六)乘客不按规定穿(拿)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

(七)乘客在船上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八)其他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

不具备夜航条件的渡船,不得夜航。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