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区域责任管理:
(一)县城主街道、广场,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和个体经营店,由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三)小巷道和居民居住区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四)车站、停车场、影剧院、宾馆、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厕所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六)旅游景点、公园,由管理机构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