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不需要增加投入和专门服务的,应当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省财政、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免费开放或者给予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