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应当对公众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开放。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