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市、区级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免费开放,但因保护文物建筑、遗址等的除外。

博物馆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

国有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得少于十个月,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八小时,但因不可抗力的除外。非国有博物馆开放时间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