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特点、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评价;

(三)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措施、保护责任;

(四)湿地保护区划与建设布局;

(五)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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