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高危体育经营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经营高危体育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是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社团法人单位;

(二)体育场所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和环保条件;

(三)体育器材、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

(四)配备符合规定的经过岗位培训、具备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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