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Article 4Amended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工商、公安、卫生、环境保护、旅游、海事、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危体育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