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镇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在城市主要街道、重要地段、标志性建筑物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科学设置景观灯光设施。

景观灯光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