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

地震灾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除依法采取有关紧急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告震情、灾情以及抗震救灾动态信息;

(二)组织、调配志愿者和有能力的公民参加抗震救灾活动;

(三)依法征用抗震救灾设施装备、场地和其他物资;

(四)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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