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Article 27Amended本办法经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1987年10月9日拉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会游行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6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