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设置举报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和投诉,及时调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投诉人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