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职责,负责财政票据的计划、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监督等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政策,统一设计、印制全省财政票据,指导全省财政部门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