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申请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工商登记注册;

(二)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

(三)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行为。

企业在申请时有向主管部门如实告知上述条件的义务,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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