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企业依照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列入企业技术创新主管部门的技术创新规划:

(一)显著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的行业共性、关键、系统集成技术;

(二)显著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工艺;

(三)显著节约资源的资源开发、替代、利用技术;

(四)显著减轻环境污染的生产、废弃物排放或者污染治理技术;

(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或者可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新技术;

(六)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技术;

(七)能显著提高就业水平或者生活质量的新服务;

(八)在以上领域内能形成新的国家或者国际技术标准;

(九)其他对社会公共利益等有较大影响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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