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路养护大修、中修等工程作业及路况信息。因公路养护或自然灾害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的工期、时段进行养护大修、中修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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