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Chapter 3 公路养护Article 23In force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和养护维修信息档案,设立养护公示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养护路段以及报修和投诉电话。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养护作业义务。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定时进行养护巡查,记录养护作业、巡查、检测以及其他相关信息。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