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本规定仅就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作出规定。凡《地方组织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除按本规定行使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