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列入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需要作出决议或决定的议案,在审议中发现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常委会多数成员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提案机关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调查研究后,提出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