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乡道规划,组织实施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维护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秩序;

(三)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乡道的路政管理;

(四)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