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造型、风格、色调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避免对主要景观造成观赏障碍和游览线路的阻断。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