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Repealed

提倡在高层住宅、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场所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

提倡在居民住宅设置逃生窗,配置灭火器、报警器、应急照明灯具、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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