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河道的规划、整治、建设、保护、利用和其他相关管理应当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

河道的具体保护管理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水务、规划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三亚市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省有关河道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结合本市实际依法划定,设立标志和界碑,并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