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意见。听取意见可以召开专家咨询会、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当作为资料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估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