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办取水许可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库、水塘取水的;

(二)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危害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