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从事餐饮,规模养殖,进行集训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组织者,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