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职责明确、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Local Regulations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