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城市公共客运站点名称由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确定,一般以地名、路街名、历史文化景点、重要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名称命名;确需以其他名称命名的,由公共客运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不同线路的同一站点应当使用统一站名。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