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寨消防档案,确定农村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专人负责,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村寨消防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村寨基本情况;

(二)消防组织基本情况;

(三)村寨平面图,道路交通、水源线路图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

(四)消防宣传培训、灭火演练及消防器材、装备、设施情况;

(五)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检查、抽查、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六)火、电、气、油管理使用等情况;

(七)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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