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在道路建设和地下管线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建设工期组织施工;

(二)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三)安排人员现场巡查;

(四)督促和检查测绘单位在地下管线覆土前完成跟踪测量工作;

(五)做好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