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Amended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和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