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用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