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年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控制目标的,对该县(市)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予以问责,并暂停审批该地区及有关企业新增相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