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行专家评审、招标投标、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制度。

与产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由企业组织实施或者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实施。

对本市企业已经研究开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项目,可以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立项资助。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