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关心供养对象的心理健康,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亲情化服务。
供养服务机构应当组织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集中供养对象的精神生活。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放公共活动场所,方便分散供养对象健身、娱乐;鼓励社区居民通过邻里互助的形式帮助分散供养对象。
供养对象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亲属应当看望和问候,给予供养对象家庭关爱和精神抚慰。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