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不得强迫、推诿、拖延民间纠纷调解;

(三)不得侮辱、报复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

(五)不得有其他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