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科普工作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科学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二)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工作,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

(三)抵制反科学、伪科学,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现象作斗争;

(四)加强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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