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县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二)宣传、实施有关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三)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落实养护管理任务,检查验收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五)负责农村公路的勘测、设计、验收以及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指导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安排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七)指导、协调乡镇之间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八)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培训、考核管理人员;

(九)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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