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应当与耕地使用者签订协议,就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设立、保护、补偿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在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设立永久性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